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前后我市农民工有序流动、保障企业生产用工等有关工作,现将《2025年湛江市“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就业中心反馈。

  联 系 人:黎凡宇、梁月明;

  联系电话:(0759)3119272、3119266。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湛江市“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前后我市农民工有序流动、保障企业生产用工等有关工作,促进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现制定2025年湛江市“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3月

        二、活动内容

  (促进农民工有序返乡返岗。

  1.引导分批错峰返乡。指导企业摸排员工返乡计划,结合生产安排引导农民工错峰返乡,协助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协调组织运力,会同当地企业、商会、协会等开展返乡包车专列、专班,方便农民工返乡出行。做好应急预案,警惕因灾难性天气等造成农民工滞留车站引发影响稳定事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强入湛返岗对接。加强与输出地人社部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驻湛劳务机构、商会、协会等各方面的对接,积极组织包车专班等帮助有需求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入湛。各县(市、区)要协助做好接站等服务,联合铁路、汽运部门在农民工集中的车站、列车车厢,开展岗位推介、就业政策、工伤预防、技能培训等宣传。(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局培训教育科,局工伤失业保险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障企业生产用工

  3.开展就业用工情况摸查。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掌握本地区企业的用工规模、用工来源、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以及节前、节中用工安排,及时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分析。(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加强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深入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落实首席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的返乡返岗、招工用工等服务。加大岗位信息归集发布、供求匹配、校企合作力度,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用工需求。(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加强用工余缺调剂。充分利用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通过网络对接或举办供需见面活动等方式,支持存在阶段性用工缺口、节后开工不足出现阶段性用工剩余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强求职招聘服务

  6.加强供求信息发布。通过广东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粤就业”小程序、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以及在车站、广场、园区、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显眼处广泛发布就业信息,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便捷、就近获取就业服务。各县(市、区)要面向对口帮扶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等脱贫人口集中的地区定向精准投放一批就业岗位。(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安全有序组织招聘活动。发挥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和广东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以及省级零工市场等线下线上载体作用,市及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举办“专而精”“小而美”等多种形式招聘活动。我市省级标准化赤坎区零工市场要率先举办分行业、分区域、分专业等各类招聘对接活动。各县(市、区)要更好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密集举办联合招聘、专场招聘、流动招聘、驻点招聘等招聘活动。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招聘活动现场的安全风险防范。(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加强劳务协作对接。做好预判可能出现的春节前后招工难、找工难等情况,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省(如广西)以及省内劳务协作地区的沟通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来湛就业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承担省际劳务协作任务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用工企业赴协作地区开展专项招聘活动。(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人文关怀

  9.加强困难人员关心关爱。组织“就业访民情”,深入农村劳动者就业、生活、居住集中的社区、乡村,了解其就业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政策服务需求等。积极对接民政、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对残疾人、困难职工等群体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权益维护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各县(市、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特别是对大龄和女性登记失业劳动者,要制定“一对一”援助方案,节前至少开展1次“面对面”的职业指导并精准匹配就业岗位。(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相关科室(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加强春节坚守岗位人员关心关怀。通过发布节日慰问信、组织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活动等方式,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员工,落实工资、休假等相关保障。(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相关科室(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做好在过节农民工物质文化生活安排。指导企业加大在粤过节农民工的食宿保障力度,引导企业通过发放过年礼包、提供文体活动等方式丰富物质文化生活。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整合消费购物、文化旅游等资源,向农民工提供“新春大礼包”。 (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相关科室(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12.加强政策宣传宣讲。深入开展“就业政策在身边”主题宣传,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广泛设立咨询服务点,重点宣传广东省“稳就业”16条、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政策和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责任部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结合本市劳务品牌建设计划,重点支持、推介一批当地劳务品牌企业,为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机会。(责任部门:局培训教育科,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巡查活动,推进查实欠薪案件在春节前动态清零。畅通12333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保障信访和投诉举报案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局执法监督科,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活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求职环境。(责任部门: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开展工伤预防主题宣传。在返乡返岗专列和农民工集中的场所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农民工识别和防范工伤风险能力。(责任部门:局工伤失业保险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署谋划,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聚焦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以及重点用工企业,精心组织实施“南粤春暖”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将联合新闻媒体,宣传介绍“南粤春暖”行动计划安排。各县(市、区)要整合宣传资源,广泛宣传省统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二维码,集中报道返乡返岗、求职招聘、人文关怀、权益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突发情况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县(市、区)重大活动、工作亮点要及时报送我局就业中心。

  (三)加强数字赋能。要广泛推广应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粤就业”小程序,通过省平台全量归集岗位信息、招聘信息等,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促进供求精准有效匹配。

  请各县(市、区)于2025年1月9日前将联系人通过粤政易报我局就业中心。

  附件:1.关于成立厅2025年湛江市“南粤春暖”行动领导小组的方案

  2.2025年各县(市、区)“南粤春暖”行动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