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8年2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专门听取惠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决定在全省加大推广力度,建设全省统一的中介超市。2020年12月,我省出台《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为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中介超市为全省项目业主购买中介服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采购渠道,成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的重要抓手。为持续巩固改革成效,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对原《管理办法》进行查漏补缺与优化完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管理办法》,完善各方主体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为项目业主提供更优质的采购服务,推动建设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交易市场,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管理办法》共7章32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目的和依据,界定中介服务、中介超市、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核心概念,明确办法适用范围,确立中介超市运营、服务和监管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运营机构的设置及具体职责,明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入驻核对标准梳理等方面的职责,以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明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责,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

  第三章入驻流程,主要明确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申请、核对、公示流程,同时建立自愿退出机制,保障中介服务机构自主选择权。

  第四章选取流程,主要阐述选取方式种类,明确项目业主自主选择选取方式,对采购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明确发布采购公告、中介服务机构报名、中选结果公示、出具电子中选通知书、签订合同的流程规则,明确项目选取失败情形,确保选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信用管理,主要阐述项目业主对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评价机制,界定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不良行为信息公示要求,并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动共享,强化信用约束。

  第六章咨询投诉,主要阐述中介超市咨询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咨询渠道、投诉受理流程及处理时限,保障市场主体诉求及时响应。

  第七章责任追究及附则,主要阐述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明确办法解释部门、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与修订前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强化公平竞争保障。删除原《管理办法》关于“必须在中介超市采购的范围”“直接选取方式”等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便利项目业主灵活、多元选择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完善选取方式体系。在原有“择优选取”“随机抽取”“竞价选取”基础上,新增“均价选取”方式,防范中介服务机构恶意低价中选、保障中介服务质量。明确选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充分保障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权。明确每种选取方式需至少2家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与项目,强化竞争性要求。

  三是解决实践突出问题。明确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确定,增强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调整运营主体的能力,提升管理运营的适配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将合同签订时限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30日,为行政机关签订合同预留充裕时间。删除“失信预警”“中介服务成果上传至中介超市”等条款,增强制度实用性。咨询渠道增加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电话,提升咨询响应效率。

  四是优化部分条款表述。制定依据增加《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制度衔接。补充中介服务定义,避免与房地产中介、家政中介、婚姻中介等其他类型中介概念混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调整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升内容准确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强《管理办法》宣传解读,推动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各地中介超市管理和运营机构等理解适用《管理办法》,完善中介超市系统功能,上线均价选择方式,跟进《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收集各方反馈意见,修订配套用户操作手册等,推动《管理办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政策文件: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