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申领程序,提高经办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稳岗补贴的对象与条件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含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二、稳岗补贴标准和主要支出项目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可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暂执行至2020年年底,国家、省另有政策规定时,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
三、稳岗补贴申请和核定
(一)企业申请
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向企业参保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业保险的业务股室提出上一年度稳岗补贴申请。其中,申请2015年度、2016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3.用人单位申领补贴对应年度12月份招用人员花名册;
4.申领补贴对应年度单位用工人数变动情况说明;
5.参保缴费凭证。
(二)受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股(科)负责受理收集企业申请材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填写表格的信息是否与证、照一致等,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当场出具补充材料告知书(附件2)。经告知仍未补全的,不予接收。
2.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接收并当场出具受理告知书(附件3)。
(三)初审
由各地人社局牵头,会同当地地方税务局2人、社保局2人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到申报资料齐全的企业实地核查企业申请补贴对应年度的每月用工人数、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应税工资收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交失业保险费金额等,地税部门主要审核确认企业足额缴费情况,社保部门主要审核确认企业全员参保情况和单位领取失业金情况,人社部门综合意见后填写《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复印其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查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2.由各地人社局牵头汇总各地初审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填写《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4),连同《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凭证资料,于每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复核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市社保局组成联合复核小组,采取审阅资料或实地核查的办法,对各地上报的企业进行复核。
(五)公示
对通过复核的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于每年9月30日前反馈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拨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市财政局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到企业的账户。
四、稳岗补贴预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示后通过的全市稳岗补贴总额及时反馈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将审定后的申报补贴总额列入下一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按预算审批流程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地方税务局应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信息公开渠道,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以便符合条件企业及时进行申请。同时,各地人社、地税、社保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大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促进政策落到实处。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信息,统一制作稳岗补贴申请相关表格。
(三)本通知所指“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费基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每年1月31日。
(四)本通知所指“裁员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五)本通知所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月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四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湛人社〔2015〕2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2015〕415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湛人社函〔2015〕659号)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1.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湛江市申请稳岗补贴补充提交材料告知书
3.湛江市申请稳岗补贴受理告知书
4.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汇总
5.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流程图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1
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01 年度)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 业 申 报 信 息(由企业填写) |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性质 | □国有 □集体 □股份 □其他 | 营业执照号码 | ||||||
工商登记注册地 | 联系人 | |||||||
社会保险编号 | 联系电话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申请补贴年度裁员情况 | 申请补贴年度没有裁员情况 □ | |||||||
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次( ),裁员率 %。(申请补贴年度有裁员情况的请填写此项) | ||||||||
申请补贴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 | 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总人次 | |||||||
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元) | 单位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元) | |||||||
本单位申请补贴年度工资总额(元) | 申请补贴年度本单位 缴费工资总额(元) | |||||||
企业类型 | 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其他企业□(根据本企业情况选择其中一项) | 申报失业稳岗补贴金额(元) | ||||||
申 请 单 位 承 诺 | ||||||||
本单位在申报年度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 盖 章 : (公章) | ||||||||
初 审 情 况 | 经实地核查: 1、□ 该企业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 该企业按当月应税工资收入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2、□ 该企业 年度裁员率为 。 □ 该企业未裁员。 3、□ 该企业 年度依法足额缴交失业保险费。 □ 该企业 年度未依法足额缴交失业保险费。 4、□ 该企业 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 该企业 年度未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 |||||||
初 审单位 意 见 | □ 该企业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 □ 该企业不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 核查人 人社局: 分管领导: (单位印章) 签 名: 年 月 日 地税局: 分管领导: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社保局: 分管领导: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湛江市申请稳岗补贴补充提交材料告知书
(企业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尚缺少(存在)下列材料(错误):
1.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3.申领补贴对应年度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花名册;
4.申领补贴对应年度用工人数变动情况说明;
5.参保缴费凭证。
请你补充(更正)有关材料后,再行向本机关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年 月 日
附件3
湛江市申请稳岗补贴受理告知书
(企业名称):
你公司于 年 月 日向我机关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并提交的材料已收悉。根据规定,我局将会同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到你单位现场核查依法缴交失业保险费情况,并当面向你单位反馈核查结果。请你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
特此告知。
联系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年 月 日
附件4
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单位印章) 年度 单位:万元、人、户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本年度参加失业保险总人次 | 裁员率 | 本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 本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 本年度工资总额 | 本年度缴费工资总额 | 申报补贴 金额 |
经核查,上述 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初补贴条件,申请 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总金额为 万元。
填表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20190515034109664.doc 下载有疑问请联系:311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