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中职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20〕11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湛江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人社规〔2018〕7号,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现拟开展2020年第二批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应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

  (二)项目属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5人或以上(或者疫情以来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名或以上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二、资助标准

  评选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5万元、8万元三个等级,各奖级具体数量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由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后确定。

  三、申报材料

  (一)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团队创业的需同时提供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交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资助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交,由学校统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中央部署、省属高校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二)资格审核。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含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审确定。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需要举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确定优秀项目名额及资助额度。

  (四)公示。对拟资助优秀项目名单,由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各地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10月28日前报市局就业促进科。

  (二)做好项目申报。各地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当地优秀创业项目积极参与,切实做好项目资助遴选的申报和初审工作,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市级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 系 人:梁翠华、钟水燕

  联系电话:0759-3119217

  传真号码:0759-3119255

  电子邮箱zjjycjk@163.com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10号


  附件:1.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申报书.docx

            2.工作联系人回执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