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定点市场认定及复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8】4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并通知如下:
  请你们2019年1月25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定点市场《申报书》及《汇总表》一式两份于 2019 年 1 月30 日前报我局信息科;对于不进行复查、或经审核未通过复查的省农业农村厅定点市场,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应写明原因,并以书面形式将复查情况说明报送我局信息科;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zj3220023@126.com。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定点市场认定及复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8】430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3日     


(联系人:梁雄茂,电话:3220089,关良清,电话:3220012)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定点市场认定及复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8】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