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现将《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请按照人社部发〔2024〕44号文规定,对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请认真抓好政策宣传和落地。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pdf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