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加强我市生态文明 建设,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建设美丽 湛江,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 2019 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粤工信节能函[2019]86 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节能和 循环经济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 2019 年度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核心任务和“三 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统筹考虑资金安排,创新资金 支持方式。 (二)依法依规、公平公开。采取公开推荐、专家评审 的形式选优,规范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提高资金安排的规 范性和科学性。 (三)集中扶持、适度倾斜。重点支持节能循环经济重 大示范试点工程。 (四)强化监督、绩效导向。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 绩效观念,资金申报、评审、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以绩效为导 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支持范围及方式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 已列入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重点支持已列入《中国 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园区实施的循环化改造 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园区补助额 度原则不超过 500 万元。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采取直 接补助方式,支持地市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示范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项目补 贴额度原则不超过 500 万元。 3 以上支持方向项目类别不含垃圾和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工作,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 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 公章后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县(市、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报送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 的有关要求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设置专账核算。
四、申报条件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总投资额需在 2000 万元 以上(含)的在建或新建项目。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已获得 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资金支持的,必须在项目完工评价或验 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总投资 额需在 2000 万元以上(含)的在建或新建项目。 请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5 份, A4 纸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 1 张光盘贴标签)报送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循环经济科),请严格按时间要求 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附件:1.湛江市 2019 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 (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2.企业(园区)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5.湛江市 2019 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 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库申报承诺书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 6 月 14 日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湛江市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