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动态管理,继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树立示范典型,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

  (一)复评对象

  2016年以来确定的市级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评内容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复评对象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

  (三)复评程序

  1.自主申报复评对象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报送《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申报书》(见附件2)。

  2.县级评估。由复评对象所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依照《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指标表》(见附件3)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复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4),于10月29日前将评估报告及《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申报书》报送市局就业促进科。

  3.市级评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具体实施。根据复评对象申报内容、县级评估报告及现场抽查结果,专家组对照《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指标表》评分。复评合格的,3年内保留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复评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评的,取消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

  联 系 人:梁翠华  钟水燕

  联系电话:3119217

  传真电话:3119255


  附件:1.第一批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名单

             2.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申报书

             3.湛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指标表

             4.复评县级评估报告提纲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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