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0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096号).pdf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