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增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受赠人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增加珠海市慈善总会、佛山市红十字会、韶关慈善总会、梅州市红十字会、汕尾市红十字会、东莞市慈善会、阳江市红十字会、湛江市慈善会、肇庆市慈善会、揭阳市红十字会、云浮市红十字会等11家单位作为受赠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后续将根据需要调整受赠人名单。

  二、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可继续作为受赠人。

  专此函告。

  附件:新增受赠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2月6日

  

  附件

  新增受赠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1.珠海市慈善总会:邓颖蔼 0756-23l1321,13928072723

  2.佛山市红十字会:梁维锋 13827784997,郑敏仪 18038831823

  3.韶关慈善总会:0751-8732203,李峰13826348881

  4.梅州市红十字会:钟国和 13543204088

  5.汕尾市红十字会:0660-3320903、0660-3320334,黄少正13428231793

  6.东莞市慈善会:0769-22225922,0769-22227699,胡娅娇 13826926118 姚艳芬 13450621149

  7.阳江市红十字会:0662-3308829,吴明朗 15917092798

  8.湛江市慈善会:0759-3337029、0759-3221667,张发友 13702886929,黄生 13356521177

  9.肇庆市慈善会:0758-2276926,易湘君13929831168

  10.揭阳市红十字会:江泳 13925661391

  11.云浮市红十字会:0766-8869618,欧毅 1802335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