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8〕546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0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和名额分配表(附件2),积极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推荐请示正式文件、汇总表和省《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3220018,电子邮箱:zjncpjgk@163.com)。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07号)

              2.湛江市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额分配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546号附件1: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07号)

 

附件:546号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