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8〕542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4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分别于2018年12月30日前、2019年6月15日前和2019年12月15日前将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进展情况报送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种子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厅。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42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莫朝生、杨太靖,联系电话:3220090,电子邮箱:zjzzgl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542号附件: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