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22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湛江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湛建〔2007〕115号)。

  特此通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