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附件:湛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pdf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