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议价方式实施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房屋修缮工程采购,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满足条件的企业参与遴选。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房屋修缮工程。

(二)项目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范围。

(三)采购控制价:27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合同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修缮内容: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现管辖霞山片区公共租赁住房约278幢,建筑面积约307023.13㎡,总户数约5872户。2023年下半年已申报的待维修项目约582个,总面积约29100㎡;2024年上半年维修项目按实际报修项目随报随修。本工程修缮内容涉及房屋桁条更换、瓦面修复、渗漏修补、强弱电工程、门窗工程、人工清理管道、沙井、化粪池等,以及应急、抢修工程等(含中小修、白蚁防治、应急、创文和消防等)。

3.修缮方式:对2023年下半年已申报的维修项目,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限期60天内完成;对2024年上半年申报的维修项目,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采取随报随修的方式进行维修。

4.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5.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6.修缮响应:采购人派发维修单,按照修缮性质设置维修时限,施工单位排危抢险以及急修需半个小时到现场,1天内完成。一般性维修3天内完成,大修工程20天内完成。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次每天扣罚500元。

7.维修质量和服务:按照合同要求必须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如出现质量问题、发现使用材料不合格、返工和住户投诉等情形,每次罚款2000元。累计达到5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8.根据我中心工作要求,中选企业需在中选一周内安排作业人员进场施工,相关合同按流程安排签订。

9.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和安全措施施工,坚决预防和遏制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预付款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已含预付措施费)。

2.结算方式:分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两次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送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按审核价×中标价÷采购控制价作为最终结算价。预付款分两次在结算中核减,每次核减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5%。修缮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审核结果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的,竣工验收期满1年后返还。

3.乙方需提供履约保证金10万元,作为履约合同担保,签订合同时进行支付。待修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4.采购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与本支付方式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支付方式约定为准。

二、拟参与本次遴选企业的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房屋修缮技术和专业设备以及专业技术队伍;

4.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需完成上架定点服务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四)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要求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

(五)禁止转包及违法分包。

三、选取方式

我中心将成立评审小组,依据本中心确定的评审有关原则及要求对参与本次采购企业的综合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和审核,以投票方式最终选取1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作为与我中心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房屋修缮工程进行定点议价的企业。

四、评审会基本信息

(一)时间安排

资料收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30-9:30;

评审会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30。

(二)资料收取及评审会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8号海帆大厦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8楼大会议室。

(三)资料准备

需提交资料如下(所有资料均需准备一式十五份,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资料准备时,需按照下列序号顺序逐一排序整理,密封提交以备核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建筑工程资质复印件;

4.企业现场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主要修缮工程业绩;

6.承诺书原件(见附件1)

7.报价函原件(见附件2)

(四)其他

未按本公告资料准备要求提交资料或逾期提交资料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五、特别提示

(一)所有拟参与本次采购遴选的企业,我中心将认同其知悉、认可并能完全实质性响应本公告上述的项目基本情况和采购需求。

(二)经评审会评审,中选企业需配合我中心完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议价工作程序,不得无故拒绝参与平台相关选取程序,经我中心判定出现恶意放弃或拒绝参与平台相关选取程序或因中选企业原因未能按我中心要求完成智慧云平台选取程序的情况,相关单位将被取消中选资格及列入我中心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采购或相关的选取活动。

(三)本工程采购遴选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我中心无义务就本次采购遴选程序、中选原则以及参与本次评审企业最终不能中选原因等作出公开解释。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函

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叶工,电话:0759-2229960)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