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3〕199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