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数局印发《湛江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促进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高效管理。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推进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后评价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结果应用和管理监督等主要内容,提出了“后评价自评+项目后评价”模式,构建了“建设开发类”和“运维服务类”项目两大指标体系。通过对两类项目的考核,及时发现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点,针对问题总结并认真改进,考核体系成熟后拓展应用至其他类型项目,为逐步推动后评价全覆盖夯实基础。

  “建设开发类”和“运维服务类”项目两大指标体系均以项目全过程管理为主线,聚焦于系统建设水平、应用效果的提升、系统运维的服务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突出系统观念和体系思维。

  市政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管理办法》组织对近年来已完成验收的项目开展后评价,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运行效率、信息安全、应用效果等方面的总体监督,全面提升系统建设效能。


  陈彦 陈燕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