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经认真自查及研究,我局决定对2023年4月21日印发实施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散户户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和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予以撤销,即日起生效。

  附件: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散户户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和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子榕;3588016)

关于撤销《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散户户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和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盖章正文).pdf

附件.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散户户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和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