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7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备案或纳入动态监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管理是指对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和其在从业活动中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以及其他反映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情况的信息进行记录、发布、信用考核等活动的相关管理。
第四条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下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包括:收集、核实、录入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咨询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信用评价标准评定本地区企业信用
等级;根据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五条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和统一的原则,其信用信息的建立和维护应完整、准确、及时、合法,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的与咨询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记录,以及按约定方式收集的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用于识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身份,反映造价咨询企业基本状况、工作业绩、商业信誉及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数据、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基本情况。造价咨询企业登记注册基本状况,资质条件状况,企业经营主项及增项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经营状况等。
(二)业绩情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咨询类型、咨询合同标的额等。
(三)良好行为记录。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受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专业部门及工程造价协会等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具体见附件1《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记录记分标准》。
(四)不良行为记录。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查实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具体见附件1《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记录记分标准》。
第七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一)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的获取。由造价咨询企业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变更、更新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二)业绩情况的获取。由造价咨询企业根据企业完成的咨询业务项目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在诚信系统中公布。
(三)良好行为记录的获取。由造价咨询企业将企业的各类表彰、奖励等良好行为信息上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在诚信系统中公布。
不良行为记录的获取。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定期检查、抽查、专项动态检查、投诉、举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采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并在诚信系统中公布。
第八条 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AA、A三个级别。AAA表示信用优秀,AA表示信用良好,A表示信用一般。
第九条信用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由基本分和增减分两部分组成。基本分为100分,满足评价基本要求即得基本分。不满足评价基本要求按标准扣减基本分,达到增分要求的按标准加分,最高加分不限限额。
第十条原则上120分(含120分)以上的为AAA级企业;100—119分的为AA级企业; 60—99分的为A级企业;60分以下的为不予定级企业。不予定级企业与拒不参加评价的企业,为信用缺失企业。各企业得分数为适时动态分数随时公布。
第十一条“湛江建设信息网”和“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是全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发布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
过“湛江建设信息网”和“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查询造价咨询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将企业诚信行为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前,应将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决定书送达企业。企业认为本企业诚信行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企业可以在收到诚信行为认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 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改、增加、删除,必须以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决定书或行政文件等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 对要求造价咨询企业整改的不良行为记录,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不良行为进行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网络等形式以实名制向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造价咨询企业失信行为,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投诉属实的,应当将处理结果记入该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投诉情况不属实且属诬告性质的,投诉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投诉者是造价咨询企业的,应当将其诬告的事实记入该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
第十六条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信用信息记录及信用评价标准确定的企业信用等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一)对信用优秀的企业(AAA级)实施以下激励措施:
1.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宣传;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对信用信息记录情况良好(AA级)或一般的企业(A级)采取帮扶与监管并重,实施常规监督。
(三)对不予定级的企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在办理资质延续、资质升级、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中予以重点审查;
2.对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约谈;
3.不定期向社会公示其违法失信行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记录记分标准
2.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决定书
附件1
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记录记分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记分标准表
序号 | 表 现 形 式 | 加分 | 备注 | 有效期 |
1001 | 在湛江市承接项目获得地级以上市(含地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8 | 每次 | 1年(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 |
1002 | 在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 | 5 | 每次 | 6个月(通报表扬文件发出之日起) |
1003 | 县级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 5 | 每次 | 1年(通报表扬文件发出之日起) |
1004 |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通报表扬。 | 3 | 每次 | 1年(通报表扬文件发出之日起) |
1005 | 在湛江市承接项目的成果文件被地级以上市(含地级)工程造价协会评定为优秀成果的。 | 3-5 | 评为一等奖加5分; 二等奖加4分; 三等奖加3分; | 1年(通报表扬文件发出之日起) |
1006 | 被地级以上市(含地级)工程造价协会评选优秀会员单位。 | 3 | 每次 | 1年(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 |
1007 | 企业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纳税(含增值税和所得税)作出贡献。 | 1 | 每满5万元加1分 | 1年(从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
1008 | 因工作需要,积极参加援建任务、编制计价依据、造价质量鉴定、质量检查等活动,受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 | 2 | 每人次加2分(加分上限为10分) | 1年(以表彰文件为准) |
1009 | 参加市工程造价协会组织的有关造价咨询或派出专家承担各项专业技术专项工作和参与动态监督检查等的,每人次加1分。 | 1 | 每人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10分) | 1年(以表彰文件为准) |
1010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预结算造价咨询业绩: 1.按项目累计造价金额计算,累计完成的造价金额500万以下得1分;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得2分;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得3分;5000万以上,1亿以下得4分;1亿以上得5分。 2.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单项造价金额1亿元以下,每项得3分;单项造价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5亿元以下的,每项得5分;单项造价金额达到5亿元(含5亿)及以上的,每项得8分。 | 1-8分 | 1年(从工程咨询报告完成并得到认可之日起计算) |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标准表
序号 | 表 现 形 式 | 扣分 | 扣分细则 | 有效期 |
2001 |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 20 | 1 年 | |
2002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 20 | 1 年 | |
2003 | 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 20 | 9个月 | |
2004 |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 20 | 9个月 | |
2005 |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 15 | 6个月 | |
2006 | 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成果文件的。 | 15 | 6个月 | |
2007 | 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 15 | 6个月 | |
2008 |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15 | 6个月 | |
2009 | 被委托人举证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或行业规定开展造价咨询活动的,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 | 10 | 6个月 | |
2010 | 编制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偏差率,分别超过规定的20%、10%、5%、5%。 | 10 | 6个月 | |
2011 | 计价不执行强制性标准,或拒不执行造价主管部门的调解和解释意见的。 | 10 | 6个月 | |
2012 | 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或人员变更手续的。 | 5 | 6个月 | |
2013 | 本企业从业人员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8 | 住建部每次扣8分;省级每次扣5分; 市级每次扣4分; 县级每次扣3分。 | 6个月 |
2014 | 监督抽查发现工程造价文件存在问题的。 | 1--5 | 每项存在问题扣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6个月 |
2015 | 工程造价文件格式或签署签章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 1--5 | 每项存在问题扣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6个月 |
2016 | 工程造价文件档案不完整、不真实的;无专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的。 | 5 | 6个月 | |
2017 |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虚假材料和信息的,或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 | 5 | 每次 | 6个月 |
2018 | 从业人员调出(聘用合同已中止)后无故扣押其证件的。 | 5 | 每人次 | 6个月 |
2019 | 单位对执业人员管理不善,执业人员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5 | 每人次 | 6个月 |
2020 | 不真实记录或者不妥善保存工程造价咨询原始记录的。 | 5 | 每次 | 6个月 |
2021 | 从业人员执业存在索贿、受贿或谋取合同 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 5 | 每人次 | 6个月 |
2022 | 相互串通签订“阴阳合同”的。 | 5 | 每次 | 6个月 |
2023 | 不履行合同约定,拖延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 | 5 | 每次 | 6个月 |
2024 | 签订合同未按要求使用范本,或签订合同时对咨询项目、服务内容、咨询期限、收费额度、成果质量和违约责任无明确约定的。 | 3 | 每次 | 6个月 |
2025 | 被行业协会举证存在不正当竞争、获益等违反行业自律的行为。 | 3 | 每次 | 3个月 |
2026 | 行业协会按规定要求企业派出专家参与检查等活动,企业拒不派出专家的。 | 3 | 每次 | 3个月 |
2027 | 缺少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 | 2 | 3个月 | |
2028 | 缺少人事管理制度的。 | 2 | 3个月 | |
2029 | 缺少财务制度的。 | 2 | 3个月 | |
2030 | 每缺少一份造价咨询合同。 | 2 | 最高扣分不超过10分 | 3个月 |
2031 | 在造价咨询企业任职的专职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国家认可的单位存档,每缺少一人存档证明的。 | 1 | 每缺少一人 | 3个月 |
附件2
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决定书
湛建造扣[ ]号
: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下列不良行为:
上述行为将按照《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序号 所述内容进行扣分,共计扣 分,记入你单位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在湛江建设信息网(www.zjcic.net)和(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cost.net)公布。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诚信行为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湛江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被检查单位、市住建局、市造价站各执一份。
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决定书
湛建造加[ ] 号
: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下列良好行为:
上述行为将按照《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序号 所述内容进行加分,共计加 分,记入你单位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在湛江建设信息网(www.zjcic.net)和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cost.net)公布。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被检查单位、市住建局、市造价站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