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359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有关市直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012号),拟新认定一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2个。为做好我市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申报条件

  每个县(市、区)可推荐申报1家企业,市直有关单位共推荐1家企业。请严格按名额申报,不得超报。如没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不报。

  申报企业的条件要求遵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基本标准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报纸质材料2份,包括县农业农村部门(市直单位)推荐文件;《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材料务必于6月4日前报送至我局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我局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2家企业,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收到通知后务必第一时间确定推荐企业,并及时通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二)要按公平、公正原则,优中选优,真正将规模大、综合实力和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推荐上来。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012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0759-3220086,邮箱:zj3220083@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359号附件:关于做好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