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在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投资效益。我局在调研论证基础上,现对《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湛府规〔2020〕12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局对《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6日(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2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小于30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zbk3588104@163.com或可通过信函邮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24000)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