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湛江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湛常办〔2023〕17号)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为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2月11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一)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szjjwgk@163.com邮箱(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二)可通过信函邮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监管科收,邮编:524000)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黎美琪,电话:3588261)

附件1.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