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8〕45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湛农通〔2018〕20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今年的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10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11月中上旬组织复核组进行现场复核。经专家评审和现场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个别企业申报资料的年度审计报告欠缺防伪条形码,难以判断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影响评分结果。市农业局多次通知相关企业进行完善资料,截至目前仍有5家企业没有补充完善审计报告条形码(详见附件1)。请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的企业按时保质补充完善年度审计报告。

  二、今年被列入监测名单的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有11家企业没有提交检测材料(详见附件2),请你们再次督促其补充完善监测材料。

  三、以上需补充完善的材料,请于12月6日前报送我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不能按时提交资料的申报和监测企业,将按照《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取消申报资格和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附件:1.需补充完善2018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的企业名单

   2.需补充完善2018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材料的企业名单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3220018,电子邮箱:zjncp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545号:关于要求补充完善2018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