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产业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以下简称《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为做好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第二条规定“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是省级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第三条规定“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实行项目库管理”,原则上以各地储备项目情况为基础安排年度资金预算。
   二、扶持方向
鼓励珠三角地区符合省产业园(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园区,含省已明确依托园区带动产业集聚的区域)环保政策、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有技术含量的企业或项目向湛江市转移,开展产业共建。
   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新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组织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各县(市、区)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申报、尽申报”,避免出现因为不知情而错过资金申报的情况。
    2.申报要求
  (1)入库条件。项目申报按照《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湛经信园区〔2018〕956号)(以下简称《2018年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开展,其中第(五)点“并于2017年及之前投产纳税”对应更新为“并于2019年及之前投产纳税”。
  (2)奖补标准。入库项目奖补标准参照《2018年申报指南》中的奖补标准。其中第(一)点中“该企业2017年度财政贡献量”对应更新为“该企业2018年度财政贡献量”。
  (3)申报材料。有关申报材料参照《2018年申报指南》 组织编写。其中:①共性佐证材料中第(3)点第八小点“企业入园注册之日或投产之日起至2018年10月”对应更新为“企业入园注册之日或投产之日起至2019年”;②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表(A-D)中涉及“企业2017年在园区所在地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对应更新为“企业2018年在园区所在地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③叠加性奖补资金申报表(B)中涉及“2017年度研发费用及占比”对应更新为“2018年度研发费用和占比”。
  (二)有关程序
    1.相关通知文件、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http://www.zjei.gov.cn/);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产业园(集聚地)管理机构应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申报信息(或其他同等效果的方式公布),明确承办部门和联系人,受理社会咨询;申报材料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到省产业园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5日。
   2.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各有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5月10日前,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审核入库。
   3.市工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项目现场考察、评审、公示后,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多次组织项目评审,动态完善项目库。各县(市、区)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审核工作
    工信主管部门可根据审核工作需要,从专家库随机抽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开展相关审核工作。
    1.受工信主管部门委托,专家履行以下职责:负责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核定,现场核查企业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真实情况(包括核对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票据),提交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审核认定意见等。
    2.专家向委托方提供的审核意见主要包括:企业项目是否符合对应申报条件,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主要内容和年度明细。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执行。


     附件:1.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
             3.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0日

(联系人:李春燕   电话:3310442)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pdf
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pdf
申报指南附件(可编辑版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