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1〕4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1〕449号).zip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廉江市民政局
廉江市财政局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