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佳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接到贵单位原职工肖**的投诉,反映贵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请贵单位认真自查,按规定为肖**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

  联系电话:0759-3210656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