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落实《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公路、水利建设项目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0号)精神,我市拟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从该文发文之日起,湛江市辖区内住房、市政工程、公路交通、水利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粤人社规〔201910号文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湛江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湛人社〔201179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湛建城〔2011154号)的批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的通知》(湛人社〔2018379号)等三份文件暂停执行。

二、从该文发文之日起,工程建设项目原已按湛人社〔2011794号文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的按原规定执行。

三、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粤人社规〔201910号文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新规定平稳实施。

四、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行政处罚结果或通报文件为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执法检查,联合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执行该规定的在建项目严格处罚,确保该项制度落地。

五、各地在执行粤人社规〔201910号文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请示,并按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

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57日至2019521日。各界人士可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阅、下载相关文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来函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

  联 系人:吴翠婵

  联系电话:0759-3119237

    箱:ldjczd0759@163.com

  市人社局网址:http://www.gdzj.lss.gov.cn

  来函请寄: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劳动监察支队

  邮政编码:524043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四厅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