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湛江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粤司规〔2022〕4号),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湛江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2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