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产业函(201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铁合金行业事后监管,根据铁合金及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铁合金准入公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铁合金及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准入公告动态管理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要求,对第五批准入公告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组织做好第七批准入公告和已准入公告企业名称变更申报工作。

  三、监督检查及第七批准入公告、已准入公告企业名称变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五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3〕94号,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

  四、请于6月30日前将第五批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企业申请第七批准入公告、变更企业名称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联 系 人:刘琦  唐军
  联系电话:010—68205196/5189
  传    真:010—66023282
  电子邮箱:cyjgc@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