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26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农计〔2018〕4号),要求各地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并且要求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农民合作社个数不少于3个(含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8年12月27日,市农业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湛农通〔2018〕592号),要求各地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但到目前止,部分县(市、区)仍没有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该项目。

  为充分利用好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请各地进一步组织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湛农计〔2018〕4号的要求编制好项目申报材料,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5月10日前一式5份报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科。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文权胜 联系电话:32200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