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要求,现就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本次支持对象为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且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专门用于提升工业设计能力。

二、 工作程序

(一)组织入库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见附件2),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申报材料后,对照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对申报项目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拟推荐上报项目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附上验收意见。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27日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并行文上报市工信局产业规划与政策科(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报市工信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评审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填报附件3,并作为上报文附件。

(三)组织评审入库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入库,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经专家评审遴选出来的项目,报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入库,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报省工信厅。

三、有关事项

省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入库,要求项目于2019年7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且已通过地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验收。请项目单位在2020年7月27日前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见附件4,一式六份,其中报市工信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验收现场提交),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附件:1.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pdf

          2: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3:项目入库情况表.xls

          4:验收申请材料.doc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郑华月、黄晓燕,联系电话:3367875)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