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有效防范欺诈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根据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本市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取消原每年4至6月的集中时间认证方式,改为全年每月均可认证,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12个月的具体算法:对于新办理退休的人员,从其首次领取退休金的月份算起; 对于已成功认证的人员,从其最新认证的月份算起;对于暂停待遇后再恢复待遇的人员,从其恢复待遇的月份算起)。对12个月内没有认证通过记录的,从最后一次认证通过当月(或申请城乡居保待遇次月)顺延的第13个月暂停发放待遇。允许认证周期内多次认证。对于因超期未认证而导致待遇停发的,请到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恢复手续,符合待遇领取资格的,予以继发及补发。
三、认证方式
(一)远程认证办理。已采集人脸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广东社保”APP、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页人脸认证等方式进行认证(操作指南见附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认证业务,由委托人持委托函件和双方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广东省任一认证网点服务窗口办理认证业务。
(三)个人邮寄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待遇发放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认证业务,所寄资料应能准确证实其当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核实的函件、个人影像资料等。
(四)单位统一办理。可通过所在管理单位办理认证业务。
(五)个人现场办理。可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自愿就近到我省任一认证网点服务窗口、流动服务点和生物识别自助设备办理认证业务(具体认证网点地址信息可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
(注: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渠道。)
四、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完善系统技术保障,加快推进信息比对为主的资格认证管理方式,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资格认证提供更好的便捷服务。
附:远程认证操作指南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
远程认证操作指南
1.通过广东社保”手机APP认证。可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和IOS版操作系统)登录省社保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dsi.gov.cn)在首页右上角功能区,点击下载安装“广东社保”手机APP(其中IOS版安装成功后,请在“设备管理”中通过广东社保APP信任添加)登录后,在首页选择“企业职工年度资格认证”或“城乡居保年度资格认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
2.通过网页人脸识别认证。可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gdsi.gov.cn,点击“政务服务”-“个人年度资格认证”(摄像头像素须大于30万,操作系统为windows),进行认证。
3.通过“广东人社”手机APP认证。可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4以上操作系统和IOS8.0以上操作系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应用宝下载。按照指引完成帐号注册、登录后,请在“常办事项”选择“待遇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或“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进行认证。
4.通过“粤省事”微信平台认证。可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和IOS版操作系统)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服务专区”选择“社保板块”-“养老保险”-“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社保”或“城镇职工社保”,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