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29号)文件精神,请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发动平台、基地,按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后推荐,并于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其中四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29号).pdf

                2、平台、基地相关申报资料(以此为准).zip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7日

  (联系人:林志华、黄伟燕,联系电话:0759-336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