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补充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39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符合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和粤工信技改函〔2019〕396号项目申报要求的2019年技改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
二、申报专题
根据省的有关通知要求和我市2019年技改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情况,申报专题包括股权投资和事后奖补(设备更新)。
专题一:事后奖补方式(设备更新)
(一)专题内容
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各地市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三)申报要求
1.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专项奖补扶持。
2.扶持的项目设备购置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
3.项目总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扶持的项目设备购置时间内,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4.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专题二:股权投资方式
(一)专题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3〕28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等要求,以股权投资形式扶持技术改造项目。受托管理机构对拟扶持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后实施股权投资计划。项目投资期满后,财政资金按有关规定实现退出。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省级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安排,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有参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意愿,能够接受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提交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股权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3.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60%的技术改造项目。
4.已开工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三、工作要求
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按照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的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于2019年5月16日前汇总申报材料并行文上报我局技改创新投资科(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报我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评审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
事后奖补方式扶持的项目设备购置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期间的入库项目,资金申报调整至下一年度,本次不在申报范围,具体要求以省的通知为准。
附件:2019年技改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庞小霞,联系电话:333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