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惠州市惠东县宝口镇五一村等六个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惠州市惠东县宝口镇五一村等六个林业碳普惠项目申请省级PHCER备案的请示》(惠市环报〔2020〕5号)收悉。经审核,惠州市惠东县宝口镇五一村等六个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19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惠州市惠东县宝口镇五一村等六个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志明020-83627376)



 

附件

惠州市惠东县宝口镇五一村等六个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项目业主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吨CO2当量)

项目类型

安墩镇新村村委会

(法人代表:冯锦华)

10901

林业碳汇

安墩镇石珠村委会

(法人代表:彭仕花)

14280

林业碳汇

高潭镇福田村委会

(法人代表:罗火康)

14005

林业碳汇

多祝镇联新村委会

(法人代表:吴国和)

6635

林业碳汇

宝口镇马山村委会

(法人代表:钟少文)

44629

林业碳汇

宝口镇五一村委会

(法人代表:谢鉴堂)

11083

林业碳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