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坡头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乾塘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城镇居民张锦英(身份证号码:4408**********0021)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条件,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或民政部门、乾塘镇政府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59-3950591
湛江市坡头区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4日
坡头区公租房申请审核名单公示(2026年7月)
序号
主申请人姓名
共同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目前居住地址
有无自有产权住房、宅基地、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正在领取住房货币补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何种身份申请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张锦英
4408**********0021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滨海路***号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绿塘北****路*号
无
/
市区城镇居民
225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