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坡头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乾塘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城镇居民张锦英(身份证号码:4408**********0021)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条件,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或民政部门、乾塘镇政府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59-3950591

湛江市坡头区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4日


坡头公租房申请审核名单公示(2026年7月)



序号


主申请人姓名

共同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目前居住地址  

有无自有产权住房、宅基地、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正在领取住房货币补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何种身份申请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张锦英


4408**********0021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滨海路***号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绿塘北****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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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居民

225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