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湛国用(2012)第00104号

李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0803003004GB00302W00000000

湛江市海滨大道南海景新邨别墅区O2-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