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0年湛江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凡在湛江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规定领域范围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要求有知识产权,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湛江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申报单位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一式2份于2020年4月13日前报送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申请表和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盖公章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收集本辖区申报材料,将辖区内《县(市、区)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加盖公章推荐并与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电子文件(将电子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并以“XX县(市、区)高新产品申报材料”命名)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到湛江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县(市、区)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excel格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雯静
联系电话:0759-3338445
E-mail:3338445@163.com
附件:
附件1:.湛江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2020年版).doc
附件2:申报单位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申报单位).xls
附件3:县市区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县市区科技部门).xls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