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湛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优惠政策2020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湛人才办〔2021〕2号),“支撑计划”高级技师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资助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项目简介

  对新增高级技师,在省“扬帆计划”基础上,市资助1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2018年4月7日以后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发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近2年内须在湛江市工作满1年以上。之前已经申领过市资助的不得再申请。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由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单位汇总申报,请各单位于7月6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后报市人才办。

  申报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202 年湛江市“支撑计划”高级技师资助申请表》(2份);

  (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原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对后退回,已生成证书号但未发放证书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

  (三)用人单位用工证明材料2份(注明工作时间段,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四)社会保险证明2份;

  (五)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对后退回);

  (六)申报人本人建设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2份(原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对后退回);

  (七)《202 年支撑计划高级技师人员名册》(电子Excel版)。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  3119223

  电子邮箱:gd_zjpx@126.com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202 年湛江市支撑计划高级技师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 202 年支撑计划高级技师人员名册.xls

附件3 关于开展《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优惠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