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深圳市计划单列)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广州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7市(除广州、深圳外)各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其他地市各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各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每个被推荐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二、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被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对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于3月4日前将《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或光盘)报送我厅(数字产业处)。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厅。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

      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3.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联系人:肖爱云、李剑辉,电话:18818856801、18666092059,邮箱:jxwbzc@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5房,邮编:510030)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

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大数据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推动企业、学校复工复产复课,请你单位组织推荐一批在疫情防控、物资调配、民生保障、复工复产复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的优秀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我部将遴选后向全国宣传推广。请填写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附件1),并随附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材料(附件2),于3月6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我部(信息技术发展司),推荐表、详细介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zhangyifu@miit.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附件2: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