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工作部署,在2018-2019年基本实现“一县一园”的基础上,2020年我省将突出支持广东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及为优势产业带建设服务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简称“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同时继续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为做好2020年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按照《关于推进广东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工作方案》(见附件4)要求,选择产业基础好、实施主体实力和带动能力强、三产融合度高,在全省领先、全国影响较大的若干个优势产业。具体申报条件要求:一是区域内产业特色明显,形成跨县域的产业优势区(实施区域必须跨越2个以上的县域范围);二是种植(养殖)规模大,在全省位居前列;三是全产业链完整,基本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四是已经落实了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五是实施主体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特别是要与产业扶贫结合紧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校及大型企业按照《2019-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2018〕76号)要求,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可申请建设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

  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确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地点和数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申请数量

  (一)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由省统筹谋划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农产品冷链物流等7大产业作为第一批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可申请建设1-2个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不符合以上7大产业的,不予受理申报),产业园实施主体原则上为当地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10家左右。

  (二)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校及大型企业可申请建设1个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域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主导产业的产业园;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校及大型企业申报的产业园建设地点必须在粤东西北地区,并经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不占当地的指标;申报数量超过的,退回重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要求为当地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他实施主体须在当地注册登记,数量5-8家。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1.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地级市人民政府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垦区可以作为实施主体参与所在市人民政府优势产区产业园的申报。

  2.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由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垦区经省农垦总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校及大型企业须经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级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评审方案,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核查、资料评审、评估论证、提出意见,竞争遴选后择优提出拟建设名单并公示,报省政府审定,报省财政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适时组织对珠三角地区自筹资金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现场核查评审。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根据《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试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经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资金使用方案。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产业园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建设现状(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绿色发展、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用地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建设思路、建设重点任务、建设举措等;建设规划包含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工程)、实施范围、功能分区布局、投资计划等内容;资金使用方案包含省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项目用途、绩效目标(2020-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信息汇总表和牵头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所有实施主体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近两年财务总报表、500字左右基本情况简介等)。

  2.申报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大型企业的申报请示文件。产业园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产业园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情况的一律不得作为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同时坚决杜绝通过“虚假报表”“三无空壳公司”骗补和套取财政资金行为。

  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合并装订成册,资金使用方案单独成册,请用A4皮纹纸装订封皮,并在书脊位置注明xx县(市)xx产业园申报材料、xx县(市)xx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

  (二)时限要求。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dntzx@126.com、nytc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以送达签收日期为准)。

  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园办叶贞京,电话:020-37288750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黄婉薇,电话:020-37289982

  附件:1.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信息汇总表

     2.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3.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方案计划表(模板)

     4.关于推进广东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工作方案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4).doc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