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8】8号)的要求,现开展针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专利转让资助的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2020年通过湛江市科技局推荐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补助三万元;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实用新型专利的,限于五件每件给予补助一千元。(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机会)
二、申请材料
(一)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转让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和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四)专利转让合同或代理合同及费用票据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1、请各申请单位按《通知》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2020年10月25日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办公楼一楼高新技术科
2.XX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转让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
3.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8〕8号) .pdf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