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不予支持。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更多数量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和新增产值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依法在湛江市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遵循具体专题要求。
(四)同一专题,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该专题安排项目总数。
(五)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的在研和本次申报的项目数(含2021年湛江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合共最多不超过3项。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能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3项及以上(不计2019年湛江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未完成结题的;
2.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逾期1年不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的;
(七)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2,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八)项目申报必须按照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提交申报指南各专题规定的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九)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额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经费安排要求。
(三)审核推荐。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正式行文推荐。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7:00;
(二)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7:00;
(三)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7:00;
(四)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7:00。
(一)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湛江市科技局办公楼一楼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群:309025903,联系电话:020-83163365。
附件:1.2021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docx
3.湛诺函(模版).doc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docx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