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以招标方式对银苑路东、西侧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方式进行。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面积:约40557.96平方米土地
2、标的物所在位置:湛江市霞山区银苑路东、西侧
3、土地经营用途:本土地只允许中标方按土地规划性质使用
4、交易底价:按30%:70%比例分成(即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该项目所得合作分成不低于30%)
5、每次加价额:1%/次(即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分成增加1%)
6、交易保证金:6000万元人民币
7、合同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
8、其它事项详见合同
9、其它:本次银苑路东、西侧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项目采用现场口头报价的竞标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实地查看: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详细情况请与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联系。联系方式:林生 139-0250-022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2、投标公司的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其它要求:开标当天必须是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与投标。
五、有意参加竞标的请于2020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2号楼8层)查阅竞投资料及索取《竞投承诺书》和《保证金承诺书》。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报名事宜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 12 月 4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存款或转账回单原件及一式三份复印件、签署的《竞投承诺书》(盖公章)和《保证金承诺书》(盖公章)到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只有经审核合格后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七、交易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以转账方式向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提交人民币6000万 元的交易保证金。
账户名称: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录塘支行
账号:80020000007042025
2、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得退回。
3、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全额无息退还。
4、中标人在中标后悔拍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与招标单位签订交易合同,视为放弃交易,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5、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及部分赔偿金,如有剩余金额不计息退还。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0759-2170132
报名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2号楼8层 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招标会于2020年 12 月 14 日上午10:00时在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开始。请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
十、招标会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主持,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5位村民代表组成交易评定小组,新园街道办3位工作人员见证监督。
十一、确认书签订:中标人当场与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签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
十二、合同签订:交易双方应自《中标公告》公示3天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合同,并由交易当天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委派的监督见证人员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见证。
十三、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 12 月 4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十四、监督电话:
霞山区新园街道办:0759-2628655
霞山区农业农村局:0759-2173723
十五、具体方案内容以实际合同为准,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完全同意,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在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
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
2020年 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