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计划开展支持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申报的各项条件和所需材料按照《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评审办法》(附件1)要求执行。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支持项目申报主体,在省级投资奖励资金的测算项目预算额度内申报支持项目,完成申报书编制工作,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送。

  三、县(市、区)政府推荐申报文的内容包括:1.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2.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3.支持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4.填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现场核查验收表(附件4)。推荐申报文于10月29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

  1: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评审办法.zip

  2: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3: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现场核查验收表(模板).docx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