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信监〔2020〕2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积极性,现公开征集2020年产品伤害风险监测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范围

  监测对象为一般工业产品、消费品(不含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以下统称产品),优先考虑在我省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产品,如产业集中地或广泛使用的消费品。

  二、监测项目类型

  此次风险监测项目类型为产品伤害风险监测,不包括产品质量监测和生产加工过程监测。

  三、监测项目设计原则和要求

  (一)监测项目涉及的产品和监测指标,原则上应与人身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已经导致或潜在导致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其中伤害严重程度高、易导致群死群伤、社会影响面广的优先。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能够推动标准制修订或完善相关产品检测方法的风险监测项目。

  (二)监测以产品伤害风险评估为主,不进行符合性检测和判定。应先确定产品致伤原因和风险点,根据风险验证思路来确定需要监测的项目及采用的监测方法,并通过灵活运用风险评估方法来开展风险评估。监测项目原则上应以当前监管不能覆盖到的指标为主。

  (三)监测项目设计应以风险处置为导向,以现实的伤害案例或潜在伤害可能为支撑。设计项目时,应能够预期项目后期可能采取的风险处置措施,确保项目成果能够确实用于指导开展相关风险处置措施,以减少产品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资质能力要求

  申请产品伤害风险监测项目的单位,应在相关产品领域有一定的检测(含监督抽查)和研究基础,承担测试相关工作的机构应拥有相关的检测实验室并运作3年以上。风险验证试验采用非标方法的,试验方法的设计要科学、缜密,可重复性好,并至少邀请2家质检机构(实验室)开展比对试验,比对的样品绝对数量不低于3批次。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提出产品伤害风险监测项目,填写《2020年产品伤害风险监测项目申报表》(附件),并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提交省市场监管局风险监测中心。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下属检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原则上不限制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但各单位应确保申报项目质量,不宜追求数量。

  (二)以往申报过但未立项的项目,可按上述要求修改后重新填写提交。

  (三)如申报的项目核心内容与总局及省局曾开展的项目雷同,原则上不支持立项,申报时应予以避免。

  (四)项目征集结束后,省市场监管局风险监测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择优作为2020年产品伤害风险监测项目,特别优秀的将推荐作为市场监管总局风险监测项目,项目评审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联系人:柯灿龙

  联系电话:020-38835556

  省市场监管局风险监测中心联系人:陈学章、林树宝

  联系电话:020-84245887、84245917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电子邮箱:gdqs2011@126.com

  附件:2020年产品伤害风险监测项目申报表.xls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