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湛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湛府规〔2020〕4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申报人员应符合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湛府规〔2020〕4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申报时间
自2020年4月1日起。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1份;
(二)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相应人才类别(A、B、C 类)资格条件的证明,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属柔性引进人才的,须同时提供近年3个月(含)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5~60K,像素为358×441,并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
(七)非公有制单位和创业人员的,须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审核意见。有主管部门的,还须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
(三)报送办理。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审核的申报材料原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其中市属单位和中央、省驻湛单位的,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管理单位的,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复核后,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非公有制单位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办理。
(四)核准及认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有关资料进行核准认定,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
(五)公示及发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学历、职称、人才类型等情况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种类的《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
(六)续卡和换卡。对高层次人才卡有效期满的,按照认定程序,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工作合同、《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原《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湛江高层次人才卡申请续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新工作合同的,按照认定程序,提供有效工作合同、《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原《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湛江高层次人才卡申请换卡;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湛府规〔2020〕4号),需要调整认定人才类别(A、B、C 类)的,按照认定程序,提供符合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证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原《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湛江高层次人才卡申请换卡。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馈。
联系人:陈凤宜、唐爱武,电话: 3119323、3119326。
附件:
1.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湛府规〔2020〕4号)
2.各县(市、区)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3.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请在高层次人才专栏处下载)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https://www.zhanjiang.gov.cn/xxgk/fggw/zxwj/szfwj/content/post_1083515.html
附件2: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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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名称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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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人社局 |
邓雷 |
8208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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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社局 |
吴海蝶 |
2173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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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人社局 |
湛卓颖 |
2733985 |
|
坡头区人社局 |
刘杰 |
3950868 |
|
雷州市人社局 |
王斌 |
8853438 |
|
廉江市人社局 |
陈秋波 |
6677626 |
|
吴川市人社局 |
欧观平 |
5582692 |
|
遂溪县人社局 |
李丽 |
7775033 |
|
徐闻县人社局 |
莫明孔 |
4813276 |
|
开发区人社局 |
周烁珊 |
3199736 |